玻璃体积计有两种类型,一种用于测量进料量,一种用于测量出料量

 没有量筒可供使用。仅接受(必需)。

 
玻璃体积计的标准在1993年之前由测量法规定,此后在JIS R3505“玻璃体积计”中规定。 《测量法》规定“量筒必须根据其刻度线所指示的体积进行额定。”尽管JIS中没有具体描述,但假定它被接受(必需)。
 
此外,JIS 中唯一具有“Izuyo”和“Yoyo(Nyuyo)”两种类型的烧瓶类型是容量瓶。 (但是,我们销售的容量瓶只是“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