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研究基金的适当管理和研究不端行为的管理系统

 在以下责任制下,我们将妥善运营和管理公共研究基金,防止研究人员参与公共研究基金的不当行为,促进公平的研究活动。

官员姓名 职称 角色
首席行政官 代表取缔役社长 作为首席行政官,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共研究经费管理体系,防止科研不端行为。
总经理 行政本部总经理 协助首席行政官,并有实质责任和权力监督整个系统有关公共研究基金的运作和管理以及防止不当行为。
合规推广经理 每个经理 作为合规推进官,他在总经理的监督下对公共研究基金的运营和管理负有重大责任和权限。

 

报告窗口

如果您对公共研究基金的运作和管理以及研究不端行为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或涉嫌不端行为,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与我们联系。如果您举报,即使是匿名举报,我们也会接受,但我们可能会要求您配合特定调查或报告调查结果。请尽可能让我们知道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此外,您联系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上述以外的目的。

 

* 本页包含《研究机构公共研究经费管理和审计指南(实施标准)(2021 年 2 月 1 日修订,文部科学省)》和《应对学术不端行为指南》研究活动》(经济产业省2015年1月15日修订)”,将向内外公开经营管理责任制、使用规则等咨询报告联络点公司。